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競賽規(guī)則
第一章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概述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簡稱:創(chuàng)新大賽)是一項具有20多年歷史的全省性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和科學探究項目的綜合性科技競賽,是面向在校中小學生開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導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動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學各類科技活動優(yōu)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種形式。
一、宗旨
舉辦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動青少年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培養(yǎng)青少年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質,鼓勵優(yōu)秀人才的涌現。
二、組織機構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是由山西省科學技術協會、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科學技術廳、山西省環(huán)保局、山西省體育局、共青團山西省委、山西省婦女聯合會主辦。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及有關部門協商共同組成,負責比賽的組織工作。由山西省科協青少年部具體承辦。
三、舉辦時間和地點
創(chuàng)新大賽每年舉辦一屆,第二十二屆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舉辦時間為2007年3月,舉辦地在太原市。
四、活動內容
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活動內容包括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優(yōu)秀科技實踐活動競賽、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競賽、優(yōu)秀科技教師和優(yōu)秀組織的評選。
五、組織過程
參賽者要首先參加基層的活動。市級競賽的部分優(yōu)勝者,由各市按規(guī)定名額和要求推薦參加省級創(chuàng)新大賽。
六、獎勵
大賽活動由大賽組委會進行表彰和獎勵。
為擴大活動影響與規(guī)模,企業(yè)可為本次大賽冠名或設立專項獎。
第二章 創(chuàng)新大賽的組織辦法
一、市級競賽
各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是省級比賽的基礎,市級比賽應參照省級比賽的競賽規(guī)則舉行,按照分配名額擇優(yōu)推薦項目參加省級比賽。推薦參加省級比賽的項目必須符合省級比賽的要求。
市級比賽由各市科協牽頭組織。市級比賽組委會在推薦上報參加省級比賽的項目時,應上報當年市級比賽的獲獎名單及市級比賽的組織情況。
省級比賽按各市組成代表隊,統一組織申報、參賽。
二、名額分配
各市必須按分配名額及有關比例申報,名額分配見附件2,超過分配數量的不予受理。小學生、初中生的項目數量分別不少于總數的20%。集體項目含在小學、初中、高中項目數量之內,不超過總數的20%。
三、申報
山西省大賽組委會辦公室于2007年3月1日以前接受申報,由各市科協統一組織申報、參賽。逾期者以自動棄權論。省級比賽不接受作者個人直接申報。
四、經費
省級創(chuàng)新大賽組織經費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負責籌集。
第三章 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
一、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項目的分類
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是創(chuàng)新大賽活動的主體內容,其主要項目形式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及工程設計類作品、科學研究論文等。
競賽項目按學歷段分為小學項目、初中項目、高中項目;按項目申報者人數分為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按所研究的領域分為數學、物理學、化學、微生物學、環(huán)境科學、生物化學、醫(yī)藥與健康學、工程學、計算機科學、動物學、植物學、地球與空間科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等13個學科。
二、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項目的學科分類:
1、數學(MA)——指形式邏輯或各種數字及代數計算的開發(fā),以及這些原理的應用,包括微積分、幾何、抽象代數、數論、統計學、復數分析、概率論等。
2、物理學(PH)——指能量及其與物質作用的原理、理論和定律,包括固態(tài)物理、光學、聲學、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離子體、超導體、流體和氣體動力學、熱力學、半導體物理學、磁學、量子物理學、力學、生物物理學。
3、化學(CH)——指對物質性質和組成以及其所依從的規(guī)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學、有機化學(不含生物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材料化學、塑料、燃料化學、殺蟲劑、冶金學、土壤化學等等。
4、微生物學(MI)——指有關微生物的生物學,包括細菌學、病毒學、原生動物學、真菌學、微生物遺傳學等。
5、環(huán)境科學(EV)——指對于(空氣、水及土地資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態(tài)學等。
6、生物化學(BI)——指生命活動進程中的化學,包括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光合作用、血液化學、蛋白質化學、食物化學、激素等。
7、醫(yī)藥與健康學(ME)——指對于人類及動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學、藥理學、病理學、眼科學、營養(yǎng)學、公共衛(wèi)生學、兒科學、皮膚學、過敏反應、語言與聽力等。
8、工程學(EN)——指技術,直接將科學原理應用于生產及實際應用的項目,包括土木工程、機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學工程、電氣工程、攝影工程、音響工程、汽車工程、船舶工程、制熱與制冷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環(huán)境工程等。
9、計算機科學(CS)——指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工程設計與開發(fā),包括互聯網技術及通信、計
算機制圖技術(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虛擬現實技術,計算科學(包括數據結構、加密技術、編碼及信息理論)的等等。
10、動物學(ZO)——指對動物的研究,包括動物遺傳學、鳥類學、魚類學、爬蟲學、昆蟲學、動物生態(tài)學、古生物學、細胞生理學、生理節(jié)律學、畜牧學、細胞學、組織學、動物生理學、無脊椎動物神經生理學、無脊椎動物研究等。
11、植物學(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農業(yè)科學、農業(yè)經濟學、園藝學、林學、植物分類學、植物生理學、植物遺傳學、植物溶液培養(yǎng)、海藻等。
12、地球與空間科學(ES)——包括地質學、礦物學、地貌學、海洋學、氣象學、氣候學、
天文學、洞穴學、地震學、地理學等。
13、行為與社會科學(SO):指通過觀察和實驗來研究人和動物行為與反應,人類社會中的個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的科學,包括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考古學、教育學、動物行為學、人種學、語言學、城市問題等。
三、涉及多學科領域項目的學科類別認定
1、涉及制作和設計的項目:項目的主要內容是設計和制作,項目應屬于工程學;項目雖是設計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獲得了數據,并進行了分析,則該項目應屬于所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學科。
2、涉及動植物生活環(huán)境的項目:項目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動植物生活環(huán)境,則不屬動植物學而應屬環(huán)境科學。
3、涉及動植物化石的項目:項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應屬植物學;項目研究的是史前動物化石,應屬動物學;項目研究的是地質年代,應屬地球與空間科學;項目研究的是貝殼化石的化學組成,應屬化學。
4、涉及火箭及飛行器的項目:如項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飛行器燃料,應屬化學;項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飛行器作為氣象儀器的運載工具,應屬地球與空間科學;項目研究是計算火箭及飛行器的軌道,應屬物理學;項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飛行器加速度對小鼠的影響,應屬醫(yī)學與健康學。
5、涉及遺傳學的項目:如項目研究的是DNA,應屬生物化學;項目研究的是植物雜交遺傳,應屬植物學;項目研究的是大腸桿菌的遺傳學,應屬微生物學。
6、涉及維生素的項目:如項目研究的是機體對維生素如何處理,應屬生物化學;項目研究的是有關維生素的分析,應屬化學;項目研究的是維生素缺乏的影響,應屬醫(yī)學與健康學。
7、涉及晶體學的項目:如項目研究的是晶體的組成,應屬化學;項目研究的是晶體的對稱性,應屬數學;項目研究的是晶體的結構,應屬物理學。
8、涉及語言和聽力的項目:如項目研究的是閱讀障礙,應屬社會科學;項目研究的是助聽器,應屬工程學;項目研究的是失語癥應屬醫(yī)學與健康學;項目研究的是語音,應屬物理學;項目研究的是耳的結構應屬動物學。
9、涉及放射能的項目:項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蹤,可以是生物化學、植物學、醫(yī)學與健康學以及動物學;項目研究的是對放射能進行測量,可以是地球與空間科學或物理學;項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監(jiān)測儀器的設計和制作,應屬工程學。
10、涉及空間科學的項目:很多的項目涉及空間科學但并不歸屬于地球與空間科學。如失重對植物的影響,應屬植物學;失重對人的影響,應屬醫(yī)學與健康學;開發(fā)一種封閉環(huán)境的太空艙系統應屬工程學。
11、涉及計算機的項目:如果計算機只作為工具使用,項目應屬于其研究的學科領域。如使用計算機計算火箭軌道,應屬物理學;計算某一無機化學反應的產熱,應屬化學;作為教學輔助工具使用,應屬行為與社會科學。
四、對申報項目和申報者的要求:
1、競賽項目的申報者為:現就讀于中、小學校(包括中等師范學校、專業(yè)學校、職業(yè)中學、技工學校)的學生。
2、每個競賽項目的申報者必須認真填寫項目申報表。
3、每名學生在本屆大賽上,只能申報一項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項目(包括集體項目)。
4、申報者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從2007年2月1日之前不超過兩年時間內完成的。
5、連續(xù)多年的研究項目,如曾經參加過以往的創(chuàng)新大賽,再次以同一選題申報參賽時,必須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集體項目將與其它所有個人項目進行評比和競賽。
7、集體項目的申報者不得超過3人,并且必須是同一地區(qū)、同一學歷段(小學、初中、高中)學生的合作項目,在市級競賽和上報省級競賽時應是一致,不允許中途更換作者。
8、集體項目不能轉為個人項目,新成員不能半途加入到一個集體項目中。每名成員都須
全面參與項目,熟悉項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終研究成果應該反映出所有成員的共同努力。
9、每個集體項目應確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為署名作者。在項目申報時,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均應在申報表中填列。
10、每個參賽項目的申報者應該報送一份項目數據記錄本,一份研究報告論文,如果項目是連續(xù)多年的研究課題,論文必須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內容。
11、集體項目與個人項目的評判標準相同。
五、不接受申報的項目:
1.涉及食品、藥品試制和飲食安全類的項目;
2.參加過往屆省級或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的項目;
3.不是在距本屆比賽舉辦時間兩年之內完成的項目;
4.與國家現行法律和法規(guī)有抵觸的項目;
5.危及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的項目。
六、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1、申報書:申報者需按照競賽有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一式一份上報山西省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2、小學組項目除填寫申報書以外,還應根據項目分類,依照《技術發(fā)明報告》或《科學研究報告》的格式完成論文寫作。
3、論文及附錄:所有申報項目除填寫申報書外,還應提交完整的論文原始實驗數據及其它必要的圖表資料等。
工程設計和制作類項目須提供圖表資料。根據項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觀圖、結構圖和原理圖(手繪或照片均可)。
信息技術類項目必須附有光盤或軟盤,在現行的操作系統和操作平臺上可以演示和應用,并應有詳盡的文字解釋和說明。
如果需要提交論文附錄,復印件即可。
4、所有申報材料還應制成電子版材料與其他材料一并上報。
5、證明材料:項目涉及下列內容的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醫(yī)療保健用品,由省級以上相關醫(yī)療科研部門開具臨床使用鑒定。
動物、植物新品種,由省級以上農科部門開具證明,證明確為培育和發(fā)現的新品種。
國家保護的動、植物,由省級以上林業(yè)部門開具證明,證明項目在研究過程沒有對動、植物造成損害。
七、資格審查
各市在報送參賽項目前,必須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凡在申報書“市級比賽組織機構審查及推薦意見”欄中無簽字和蓋章的項目不能參賽。
八、終評決賽
1、終評決賽包括公開展示、項目問辯、技能測試等活動。獲獎等級將根據參賽學生在上述活動中的綜合成績確定。
2、參加終評決賽時,各市代表隊由正、副領隊和參賽學生組成,參賽學生必須是經初評入圍決賽的項目作者。各代表隊人數、參賽項目由省級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根據初評結果確定。入圍決賽項目的作者如不能參加終評,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3、各代表隊負責本市所有參賽項目所需材料的攜帶、布展、保管和維修。代表隊領隊負責本代表隊的安全、組織參加比賽的活動等。參賽學生有義務為參觀公眾講解。
4、參加終評的項目按13個學科進行分類展示。每個項目一個展位,展位上標有各自的項目編號,布展前請選手根據各自的項目編號,確認自己的展位。每個參賽項目應制作項目展板一塊。展板尺寸為高120CM、寬90CM。組委會負責提供場地、展板、展臺、電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護設備均需自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在展位展出。參展物品體積不宜過大,長、高各不得超過1.5米,寬不得超過1米。項目展示提倡選手根據展示的內容和形式發(fā)揮想象和創(chuàng)意自行設計、現場動手制作。
5、終評決賽時,所有原始記錄須由申報者帶到決賽現場。有實物的項目,必須將實物作品帶到現場展示,并在項目問辯時向評委介紹。
九、評審
由組委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1、評審標準:“三自”原則和“三性”原則
(1)、“三自”原則
自己選題:選題必須是作者本人發(fā)現、提出、選擇的。
自己設計和研究:設計中的創(chuàng)造性貢獻,必須是作者本人構思、完成的。主要論點的論據必須是作者通過觀察、考察、實驗等研究手段親自獲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寫:作者本人必須參與作品的制作。論文必須是作者本人撰寫的。
(2)、“三性”原則
科學性:包括選題與成果的科學技術意義、技術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確性、科學理論的可靠性。
先進性:包括新穎程度、先進程度、技術水平與難易程度。新穎程度指該項發(fā)明或創(chuàng)新技術在申報日以前沒有同樣的成果公開發(fā)表過,沒有公開使用過,該項研究課題及論文的選題有創(chuàng)意;先進程度指該項發(fā)明或創(chuàng)新技術同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有顯著的進步;指課題研究及論文的研究結論所具有的科學價值和學術水平。
實用性:指該項發(fā)明或創(chuàng)新技術可預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或效果;指課題研究及論文的影響范圍、應用意義與推廣前景。
小學生的項目在依據“三自”和“三性”原則的同時,根據目前小學生進行科學探究活動的特點和水平,融入“做中學”科學教育理念,重點考查項目的探究過程,考查在探究過程中小學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學知識、科學方法的掌握。
2.初評:以審閱申報材料為主,對項目進行資格審查和科學審查。在對所有項目進行全面審閱的基礎上,選拔優(yōu)秀項目入圍參加終評決賽。
3.終評:除審閱材料外,評委要對參賽學生進行項目問辯,結合技能測試,最終確定項目所獲獎項。
4.專項獎評審:可由設獎單位單獨評選或委托創(chuàng)新大賽評委會評選。設獎單位可提出專項獎評選標準或附加條件,但不能與大賽評選規(guī)則相悖。
十、表彰和獎勵
創(chuàng)新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圍項目按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以及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分類,根據不同的學科對參賽項目進行評選,根據評審標準,最終確定一、二、三等獎。
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的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獲獎者將榮獲主辦單位頒發(fā)的證書。
十一、獲獎項目公示
終評結束后,獲獎項目將在相關媒體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獲獎學生姓名、學校、輔導教師姓名、項目名稱等。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布的獲獎情況持有異議,都可以書面形式向組委會辦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提出(郵寄或傳真)。經查明,確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者,取消其獲獎資格。
十二、技術保護
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受法律保護。
參賽所有項目必須按照申報要求向評選委員會提交全部必要的資料。評委負有保密責任。
省級創(chuàng)新大賽組委會不負責辦理專利申請和技術轉讓事宜。
第四章 優(yōu)秀科技教師評選
一、優(yōu)秀科技教師評選的依據
1.申報者從事青少年科技活動的經歷和成績;
2.對青少年科技活動的理念和認識;
3.申報者設計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
在上述三項內容中,以第3項為主要的評選依據。
二、申報優(yōu)秀科技教師的要求
1.申報者需具有指導學生開展科技教育活動的經歷并取得優(yōu)異成績、具備一定教學經驗的中、小學科技教師;
2.填寫并提交《優(yōu)秀科技教師評選申報書》(見附件6),由所在市級大賽組織機構推薦;
3.提交一份本人(僅限一人)設計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
4.所在學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紹參賽科技教師的工作表現及業(yè)績,確認同意推薦其參加優(yōu)秀科技教師的評選活動。
5、申報材料應制成電子版材料與其他材料一并上報。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內涵界定
1.活動方案不是對以往開展科技活動的總結,而是對準備實施的某項科技教育活動的總體設計;
2.活動方案的內容側重在自然科學學科和工程技術領域;
3.活動實施的途徑,主要是課外科技活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選修課和校本課程。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結構要素
1.活動方案名稱
2.活動方案的具體目標
3.活動方案所涉及的對象、人數和需求分析
4.活動方案的主體部分:
(1)活動內容
(2)難點、重點
(3)活動過程和步驟
(4)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解決預案
(5)活動結果及呈現方式
(6)評價標準
(7)活動對學生的教育作用
5.申請者實施活動方案的有利條件
(1)曾經開展過類似的教育活動
(2)個人相關知識和經驗的積累
(3)可以得到的各種資源
五、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方案的評審標準
1.教育性
(1)符合教育教學規(guī)律和教育部課改的精神
(2)重在科學素養(yǎng)的培養(yǎng),從科學思想、科學知識、科學方法和科學精神等方面全面提高學生的能力和素質
(3)學生有較大的動手和實踐空間,能經歷科學探索的完整過程
(4)能促使學生思考其活動結果對人類生活和社會發(fā)展的促進作用
2.創(chuàng)新性
(1)內容、過程或方法的設計有創(chuàng)意
(2)整個活動方案的構思新穎、巧妙
(3)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科技教育活動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設計對象的知識、能力和認知水平
(2)具備方案實施的必備條件
(3)有足夠的時間保證,不加重學生的負擔
(4)所在單位對方案實施非常支持
4、示范性
(1)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體現當代科技發(fā)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著重解決現實世界中的真實問題
(3)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廣普及,并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
5、完整性
(1)活動過程完整
(2)實施步驟清晰、具體
(3)各部分內容前后一致、系統配套
六、資格審查
各市在報送參賽項目前,必須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凡在申報書“市級比賽組織機構審查及推薦意見”欄中無簽字和蓋章的項目不能參賽。
七、申報、評選和獎勵
各市活動組織機構根據分配名額向省級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推薦參加優(yōu)秀科技教師評選的人選。山西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的獎勵以精神鼓勵為主,獲獎者將榮獲主辦單位頒發(fā)的證書。同時根據全國大賽分配名額,推薦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優(yōu)秀科技教師的評選。
第五章 展示活動
一、優(yōu)秀科技實踐活動展示
科技實踐活動是青少年以小組、班級或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等組織名義,圍繞某一主題在課外活動、研究性學習或社會實踐活動中開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義的綜合性、群體性科技實踐活動。
1、申報者
參與科技實踐活動的在校小學、中學(包括中等師范學校、專業(yè)學校、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群體,形成科技實踐活動成果者,均可以集體的名義,向當地競賽組織機構申報優(yōu)秀科技實踐活動獎。
2、必須具備的條件(五要素)
(1)明確的選題目的。所設計的活動,主題應根據當地的條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動青少年科技活動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過活動學習科技知識、科學方法、科學思想,培養(yǎng)科學精神;對當地教育、生產、經濟和科學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幾方面的發(fā)展有一定的意義。
(2)完整的實施過程;顒釉趯嵤⿻r,有系統完整的活動計劃、進度安排、組織方法、實施步驟和總結評價。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動計劃、活動記錄(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參加人數)、照片或錄像、新聞報道材料等。
(4)確切的實施結果。由活動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以文字的形式,將活動結果敘述清楚。文字應簡練,可根據條件輔以必要的實物、照片、錄像等。在上報之前,各地應對該結果的可靠性加以確認。對于學校以上的實施單位,參加活動的學生應占學生總數的30%以上。
(5)實際收獲和體會。包括青少年參加活動的體會、活動的宣傳教育覆蓋面,活動體現的社會效益,對今后有關工作的建議等。
3、評審標準
(1)真實性。活動符合參與者的知識結構和水平,符合當地的客觀條件,有活動記錄、活動總結(包括書面材料和紀實材料等)。
(2) 示范性。活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體現當代科技發(fā)展方向,圍繞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顒釉O計和組織形式科學、有新意,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廣普及,能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能為其他地區(qū)開展活動提供借鑒和參考的經驗。
(3) 教育性。活動符合教育規(guī)律,能夠對參與者進行知識和技能的傳授、能力和情感的培養(yǎng)、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參與者全面發(fā)展和素質提高。
(4) 完整性。活動已經完成或階段完成;顒舆^程清晰,有明確的活動目標、系統周密的活動計劃、實施步驟和活動結果。
4、申報要求
各市根據有關標準和名額分配,按市級評選排序向省級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申報和推薦。
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科技實踐活動報告一式一份。原始材料(活動記錄、照片、錄像等)和新聞報道材料等作為附件,上報一套即可,同時將以上材料制成電子版材料,一并上報。
5、資格審查
各市在報送參賽項目前,必須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凡在申報書“市級比賽組織機構審查及推薦意見”欄中無簽字和蓋章的項目不能參賽。
6、展示
省級評委會根據教育性、完整性、示范性和真實性的原則,確定一定數量的優(yōu)秀活動進行展示。在專設的展區(qū)進行展示,以市為單位,每個優(yōu)秀科技實踐活動項目須提前準備一塊寬95CM×高150CM的標準軟質噴繪展板。由各市領隊帶到終評現場布展。
7、表彰和獎勵
創(chuàng)新大賽評委會從入選展示的優(yōu)秀科技實踐活動中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由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獲獎證書。
二、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展示
科學幻想繪畫是指少年兒童通過對未來科學發(fā)展的暢想和展望,利用繪畫形式表現出未來人類生產、生活情景,本屆大賽繪畫主題為:“未來的能源”。
1、申報者
繪畫作品為2007年2月1日之前完成,年齡為5-14周歲的少年兒童,有獨立完成的科學幻想繪畫作品者,可向當地競賽組織機構申報參賽。
2、參賽作品
(1) 參賽作品的藝術形式包括:油畫、國畫、水彩畫、水粉畫、鋼筆畫、鉛筆畫、蠟筆畫、版畫、粘貼畫、電腦繪畫等。繪畫風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繪畫類的其它美術品與工藝品。
(2) 參賽作品一律在規(guī)格為54CM×38CM(4開)的紙質或是其它材料上繪制(油畫作品應自備畫框)。作品要求干凈、整潔。
(3) 參賽作品限個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獨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體作品參賽。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者一經發(fā)現,將被取消資格。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參賽:
出現科學性錯誤的;
畫幅尺寸不符合規(guī)定的;
把科學和神話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內容的。
3、評審標準
(1) 想象力:選題、創(chuàng)意和新穎程度。
(2) 科學性:科學依據、邏輯思維。
(3) 繪畫水平:畫面設計、色彩處理、繪畫技巧。
4、申報要求
各市根據有關標準和名額分配,按評選的排序向省級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申報和推薦。
申報材料包括:參賽作品和申報書,申報書一式2份,其中1份申報書貼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5、資格審查
各市在報送參賽項目前,必須認真進行資格審查。凡在申報書“市級比賽組織機構審查及推薦意見”欄中無簽字和蓋章的項目不能參賽。
6、展示
經評委會評審,確定一定數量的優(yōu)秀科幻畫作品在大賽期間進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布展。
7、表彰和獎勵
評委會評選出優(yōu)秀少年兒童科學幻想繪畫一、二、三等獎,由創(chuàng)新大賽組委會頒發(fā)獲獎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一、 參賽學生、教師及學校、家長等必須服從評委會的決議,否則取消有關獲獎資格。
二、本規(guī)則由創(chuàng)新大賽組委會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